各有关单位: 为深入贯彻落实党的二十大精神和《国务院办公厅关于深化产教融合的若干意见》(国办发〔2017〕95号)、 《教育部 山东省人民政府关于促进职业教育提质升级赋能绿色低碳高质量发展先行区建设的实施意见》(鲁政发〔2023〕6号)、《山东省教育厅等5部门关于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建设的指导意见》(鲁教职字〔2023〕4号)、《山东省教育厅等8部门关于成立“十强”优势产业集群产教融合共同体的通知》(鲁教职函〔2023〕13号)等文件精神。持续深化产教融合,积极推进市域产教联合体和行业产教融合共同体建设,充分发挥产业优势,构建职普融通、产教融合、科教融汇的新格局,推动人才链、教育链、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融合发展,经研究,决定面向省内各类院校公开征集院校库。现将具体征集事项公布如下: 一、目标和意义 充分发挥院校在我省产教融合发展中的主导作用,进一步促进山东省产教融合发展,为我省院校提供产教融合成果案例展示及宣传,丰富和完善山东省产教融合大数据,实现教育与产业的精准对接,为促进我省产教融合发展服务提供教育端的有力支撑。 二、院校要求 (一)山东省区域范围内经国家级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事业单位性质的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中职院校、技工类院校。 (二)山东省区域范围内经国家级地方人民政府批准、业务主管部门备案的具备独立法人资格的民办非企业单位性质的本科院校、高职院校、中职院校、技工类院校。 (三)申请入库的院校,应当招生满一年,无不良办学记录,无重大办学事故。 三、申报程序 (一)自主申报 各院校自愿申请、自主申报。参照《产教融合院校库入库申请表》(见附件二)相关要求组织申报材料,于2025年6月30日前将材料电子版(word版、pdf版)发送至我盟(筹)邮箱:office@ieicloud.org.cn。同时将纸质材料加盖公章邮寄至我会。 (二)资质审核 我院根据申报材料,对于材料的真实性进行审核,审核通过后,予以公示。 (三)授予牌匾 公示结束后,由我盟颁发《产教融合院校库入库单位证书》、《产教融合基地共建单位牌匾》。 附件: 一、 产教融合院校库简介 二、《产教融合工作院校库入库申请表》 山东省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创新联盟(筹) 2024年12月30日 附件2: 产教融合院校库入库申报表 单位名称 单位性质 机构代码 单位地址 邮编 法定代表人 电子邮箱 传真 联系人 手机 学校荣誉 情况 本校校企合作及产教融合发展情况 单位意见 单位:(公章) 研究会 意见 单位:(公章) 说明:1、请申请入库院校如实填写申请表。 2、公办院校请附单位简介及事业单位证书复印件。 3、民办院校请附单位简介及民办非企业登记证复印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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