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XX企业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方案(2020-2022年) (编制提纲,供参考)
发布日期:2024-06-19 15:24 来源: 阅读次数:

附件3

 

XX企业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方案(2020-2022年)

(编制提纲,供参考)

 

一、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基础

本部分应结合企业和所在行业领域发展实际,对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必要性、可行性、现实基础、产业需求和重大意义进行认真全面梳理,明确建设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的各项基础条件。

二、建设目标

本部分应介绍企业开展产教融合改革,促进企业和行业领域人力资源开发的总体目标、标志性成果和建设指标。可包括企业推进行业技术技能和创新创业人才实习实训和系统培养的规模、类型、层次结构;通过组建行业性产教融合集团(联盟),发挥企业在推动产业转型升级中的示范带头作用;建设开放共享的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创新平台等重大平台载体项目的目标;开发企业或所在行业领域技术技能人才实训标准、课程体系、技能认证标准等内涵体系建设的目标。

三、主要任务和举措

本部分应在总体目标基础上,结合企业实际提出推进改革的具体任务,并制定举措清单,提出相应指标,明确完成时限,可包括但不限于:

(一)完善产教融合管理制度。建立适应产教融合改革要求的各项企业管理制度的计划,可包括:企业将促进产教融合纳入企业章程或发展规划,建立产教融合、校企合作制度,制定并向全社会公开发布产教融合、校企合作三年规划,按要求建立实施推进产教融合工作年报制度。设立推进产教融合工作的内设机构并配备专门人员力量等。

(二)开展产教融合共建共享。企业参与举办高质量职业教育、高等教育,建立人才培养校企合作良性机制的计划,可包括:企业独立举办或作为重要举办者参与举办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或者建立企业大学,面向全社会开展规范化的技术技能培训服务,承担国家职业技能培训任务;或者牵头组建行业性或区域性产教融合(职业教育)集团等。

(三)落实校企合作人才共育。加快技术技能人才培养模式改革,推进高水平专业化技术技能人才培养体系建设的计划,可包括:企业承担开展现代学徒制和企业新型学徒制试点任务;或者承担实施1+X证书(学历证书+职业技能等级证书)制度试点任务;或者开发企业所属行业的职业技能实训课程、教材或规程,在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教育教学中得到一定范围有效应用;或者与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开展有实质内容、具体项目的校企合作,通过订单班、产业学院、实训基地等形式共建3个以上学科专业点等。

(四)推进技术研发成果共创。深化产学研用合作,推动建立校企合作协同创新机制的计划,可包括:与职业院校或高等学校联合设立产业创新中心、产业技术实验室、检验检测中心、中试工程化基地、新型研发机构等,共同开展技术研发和技术创新,近3年内取得与院校知识产权共有的发明专利等。

(五)健全资源保障共投共担。加快产教融合实训基地等重大平台载体项目建设,设立风险和收益共担的多样化合作方式,以及推进产业师资队伍建设的计划,可包括:企业牵头投资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按要求定期接收职业院校学生开展规范化实习实训;或者以资本、技术、人员、知识、设施、管理、数据等要素参与职业院校产教融合实训基地建设运营;或者参与投资建设国家规划布局的其他产教融合重大项目等。

企业需对开展的产教融合、校企合作项目实行清单化管理,通过各种方式向社会公开发布,带动行业上下游、大中小企业积极参与。对建设产教融合集团(联盟)应明确实体化运行机制,列出建设产教融合实训基地、产教融合创新平台(包括学校侧、企业侧项目)的合作对象、合作模式、预期成果和具体项目。

四、保障措施

(一)组织领导保障

(二)运行机制保障

(三)资金投入保障

(四)激励考核保障

 

附件:1.企业基本情况

      2.企业深化产教融合改革工作基础和成效简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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