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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强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 全力守护“舌尖上的安全”
时间: 2025-06-09 10:4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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食品安全是民生之本、发展之基,不仅关乎人民群众身体健康和生命安全,更是全面建设社会主义现代化国家的重要保障。习近平总书记强调:“用最严谨的标准、最严格的监管、最严厉的处罚、最严肃的问责,确保广大人民群众‘舌尖上的安全’。”

  前不久,《中共中央办公厅  国务院办公厅关于进一步强化食品安全全链条监管的意见》(以下简称《意见》)正式印发,这是食品安全发展史上里程碑式的大事,标志着我国食品安全治理迈入了统筹全链条、全周期、全要素的新阶段。

  深入贯彻落实《意见》精神,进一步强化从农田到餐桌的全链条监管,不仅是践行“人民至上、生命至上”理念的必然要求,更是推进国家治理体系和治理能力现代化的重要实践。

  推动食品安全向系统治理升级

  强化全链条监管是落实“四个最严”的有力举措。《意见》以全链条监管为切入点,将“四个最严”要求贯穿于食品生产、流通、储存、消费各环节,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从事后处置向事前预防延伸、从局部管控向系统治理升级。通过全链条环环相扣,实施严格监管,才能真正压实各环节主体责任,确保食品安全治理不留死角、不存盲区,有效实现预防为主、风险管理、全程控制。

  强化全链条监管是适应食品安全新形势的迫切需要。随着数字经济快速发展,食品产业形态加速向生产数字化、流通网络化、消费场景化转型。网络订餐、直播带货、私域电商、社区团购等新业态的涌现,对分段式、属地化的传统监管模式提出了严峻挑战。《意见》蕴含“全程穿透、技术驱动”的监管理念,目标就是整合部门合力,实现依托人工智能建立动态风险预警模型,对高风险品类、重点区域等实施全天候、全要素监测和智能研判,推动监管从被动应对向主动防控转型,旨在构建部门之间互通、线上线下融合的监管体系,为食品新业态规范发展提供制度支撑,彰显监管政策的前瞻性和适应性。

  强化全链条监管是防范复杂风险的必然要求。食品安全风险具有跨区域、跨环节、跨领域传导的复杂性,传统分段监管模式易导致职责交叉、监管空白等问题。近年来,农兽药残留超标、非法添加、虚假宣传等问题仍然存在,直播电商、连锁餐饮等方面新问题不断出现,亟须构建覆盖全链条的更加严密的风险防控体系。《意见》通过强化部门协同、信息共享、责任共担,推动形成源头可溯、过程可控、风险可防、责任可追的监管闭环,有利于解决监管协同不足、信息互通不畅等痛点,为防范复杂风险提供了系统性解决方案。

  准确把握全链条监管的关键举措

  针对监管盲区创设了崭新制度。《意见》对食品运输、寄递配送、跨境电商等领域存在的监管空白,创设了适应产业发展的监管规则。一是建立散装液态食品运输准运制度,规范运输环节风险管控,明确运输工具技术标准、从业人员资质要求,实施“专车专用、一车一档”管理。二是完善食品寄递安全防控机制,强化网络订餐配送责任链条,要求寄递企业落实收寄验视制度,推行配送环节温湿度实时监控,防范食品污染变质风险。三是健全进口食品风险联防联控体系,实施跨境电商负面清单管理,明确禁止进口高风险品类,压实平台质量安全审核责任。这些制度填补了传统监管的空白,为食品行业和新业态健康发展划清了底线、明确了方向,体现了包容审慎与底线思维相结合的治理理念。

  针对部门协同强化了无缝衔接。《意见》系统梳理部门职责,重点强化三方面协同:一是健全食用农产品准出准入衔接机制,推动农业农村部门出具的承诺达标合格证与市场监管部门市场准入数据互联互通,打通食用农产品流通追溯堵点。二是建立集中用餐单位多部门联合监管制度,由教育、民政、卫生健康、市场监管部门协同制定学校、养老机构、医疗机构食堂建设标准,实现食材采购、加工制作、分餐配送全流程责任闭环。三是构建进口食品“四位一体”风险防控体系,推动海关口岸检疫、市场监管流通追溯、卫生健康风险监测、农业农村源头评估的无缝衔接。通过跨部门协同机制的深化,推动食品安全治理从单一监管向综合治理转型,形成信息共享、风险共防、责任共担的治理格局。

  针对相关主体明确了监管规范。《意见》突破传统监管对象局限,将运输、贮存、配送等环节主体纳入监管体系。一是推行食品运输电子联单管理,要求运输企业实时上传车辆轨迹、温湿度数据,实现运输过程透明化、可视化监管。二是实施第三方仓储服务备案制度,明确仓储企业定期自查义务,杜绝非法贮存、篡改保质期等违法行为。三是压实外卖平台配送环节卫生标准,要求配送箱每日消毒、餐食封签全覆盖,确保餐食安全送达消费者。通过全链条责任延伸,形成主体全覆盖、过程全管控的治理态势,有效解决责任链条断裂问题。

  针对重点领域作出了专门规定。《意见》对民生关切的热点问题,分类施策、精准发力。一是建立肉类产品检疫信息化系统,推动电子化动物检疫合格证明与肉品品质检验合格证“双证”联网管理,实现屠宰、运输、销售全流程可追溯。二是强化网络订餐平台资质审核,推广“互联网+明厨亮灶”可视化监管,要求平台对入驻商户实施动态信用评级;完善网售食品备案公示制度,明确直播带货食品经营者资质公示义务,完善违规商品下架召回机制。三是健全校园食品安全管理制度,推动大宗食材集中采购、校长陪餐、家长监督等制度落地,构建政府监管、学校主责、社会参与的共治体系。这些举措直击治理难点,明确重点领域监管要求,体现了以问题为导向的治理智慧。

  切实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完善配套制度,强化法治保障。推动食品安全法及其实施条例修订,将全链条监管创新举措转化为法律规范,为监管执法提供刚性约束。推动相关部门完善落实全链条监管的各类配套制度,加快制定网络食品销售、跨境电商监管等细则,明确技术标准与操作规范,细化新兴业态准入条件、过程监控、退出机制等要求,确保监管于法有据。

  深化协同联动,凝聚监管合力。充分发挥国务院食安办统筹协调作用,健全跨部门会商、联合执法机制,针对肉制品、农村假冒伪劣食品、校园食品等重点领域开展专项整治。建立食品安全信息共享平台,整合部门监管数据,实现风险线索实时推送、处置结果及时反馈。通过常态化协作,构建协同、协作、协调工作格局,切实提升全链条监管实效。

  加强督查考核,压实各方责任。推动地方严格落实党政同责要求,将全链条监管纳入考核体系,充分发挥考核“指挥棒”作用,确保各级食品安全责任落实到岗到人。严格落实“四个最严”要求,加大日常监管巡查和督查考核力度,推动《意见》各项制度措施全面落实,对失职渎职行为严肃追责问责,形成责任闭环。

  强化支撑保障,提升治理效能。加快建设国家食品安全公共技术支撑平台,加强各级食品安全监管基础设施建设。完善食品安全科技创新体系,加快信息化技术应用创新,综合运用人工智能新技术,赋能食品安全监管全链条、各环节,促进监管执法智慧化水平全面跃升,切实提升食品安全治理能力。

  食品安全责任重大。我们要以“时时放心不下”的责任感和钉钉子精神狠抓落实,着力构建覆盖全链条的现代化监管体系,推动制度优势转化为治理效能,切实筑牢食品安全防线,让人民群众吃得放心、吃得安心,为推进中国式现代化筑牢民生安全基石。

  (作者为国务院食安办主任,市场监管总局党组书记、局长)


  《 人民日报 》( 2025年06月09日 10 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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