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国政府网| 山东省人民政府网 |山东省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研究院

无障碍 | 关怀版 登录注销 | 注册

首页 政策法规 资讯中心 四链融合 数据中心 政务服务 平台|服务 专题栏目 联系我们

您当前的位置: 首页 > 产教融合综合服务平台 > 申报公告

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558号)
时间: 2025-07-15 15:58
大 中 小

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

 

发改社会〔2019〕1558号

 

各省、自治区、直辖市及计划单列市人民政府,国务院有关部委,有关中央高校和中央企业:

  《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以下简称《实施方案》)已经中央全面深化改革委员会第九次会议审议通过。经国务院同意,现将《实施方案》印发你们,请结合实际认真贯彻执行。

  深化产教融合,促进教育链、人才链与产业链、创新链有机衔接,是推动教育优先发展、人才引领发展、产业创新发展、经济高质量发展相互贯通、相互协同、相互促进的战略性举措。开展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必须坚持问题导向、改革先行,充分发挥城市承载、行业聚合、企业主体作用。省级政府和试点城市要紧密围绕产教融合制度和模式创新,重点聚焦完善发展规划和资源布局、推进人才培养改革、降低制度性交易成本、创新重大平台载体建设、探索体制机制创新等任务,统筹开展试点,落实支持政策,加强组织实施,确保如期实现试点目标。

  请试点建设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的有关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于2019年11月20日前,按要求将推荐试点城市名单(省级政府推荐一个试点城市,直辖市推荐一个市辖区或国家级新区作为试点核心区,计划单列市整体纳入试点)附试点城市建设方案和改革问题清单、政策清单,报国家发展改革委、教育部。

  为统筹做好第一、二批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建设试点工作衔接,尽快将改革向全国推开,各地可按《实施方案》要求,自行同步开展省域内试点城市建设培育工作,并认真做好省域内开展产教融合型行业、企业试点工作的组织实施和协调推进。

  附件:1.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

     2.试点建设首批国家产教融合型城市的省、自治区、直辖市和计划单列市范围

 

国家发展改革委

教  育  部

工业和信息化部

财  政  部

人力资源社会保障部

国  资  委

2019年9月25日



扫一扫在手机打开当前页

中国政府网
国家部委网站
山东省政府网站
山东省部门网站
山东省发展和改革委员会 山东省教育厅 山东省科学技术厅 山东省工业和信息化厅 山东省民族宗教事务委员会 山东省公安厅 山东省民政厅 山东省司法厅 山东省财政厅 山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山东省自然资源厅 山东省生态环境厅 山东省住房和城乡建设厅 山东省交通运输厅 山东省水利厅 山东省农业农村厅 山东省商务厅 山东省文化和旅游厅 山东省卫生健康委员会 山东省退役军人事务厅 山东省应急管理厅 山东省审计厅 山东省人民政府国有资产监督管理委员会 山东省市场监督管理局 山东省广播电视局 山东省体育局 山东省统计局 山东省医疗保障局 山东省机关事务管理局 山东省国防动员办公室 山东省大数据局 山东省信访局 山东省能源局 山东省粮食和物资储备局 山东省监狱管理局 山东省海洋局 山东省畜牧兽医局 山东省药品监督管理局
院校与组织网址
教育部学校规划建设发展中心 高校毕业生就业协会 山东省内高校 山东省产教融合促进会 山东省高等教育管理科学研究会 山东省教育发展促进会 山东省电子学会 山东省信息产业协会 山东省职工与职业教育协会 山东省电子商务协会 山东省工业互联网协会 山东省就业促进会 山东省校企合作促进会 山东省产教融合综合服务平台 国家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服务平台 山东省产教融合型企业建设信息服务平台

网站地图 | 版权声明 | 联系我们

版权所有:山东省产教融合高质量发展研究院 网站标识码 zl20240011

ICP备案号:鲁ICP备18023128号 鲁公网安备37010502002049号

地址:山东省济南市天桥区 邮政编码:250000 电话:13969119100

官方微信

首页 > 经信动态
13608723
关于印发国家产教融合建设试点实施方案的通知(发改社会〔2019〕1558号)
22748
经信动态
20
运行局
Powered by RRZCMS